【转发】珠海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清单第一批次公开征集公告
各材料设备厂商:
珠海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负责组织建设纳入市级政府投资计划并按市政府投资程序实施的政府投资项目,推行项目集中建设管理,涵盖交通市政类、房建类、水务类三大业务板块。
为保障我中心工程项目主要材料、设备的规范使用,进一步加强材料设备品牌管理,规范材料设备品牌选用程序,保证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第一批材料设备品牌,欢迎各相关材料设备供应商(制造商或唯一授权代理商)踊跃报名参加,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第一批次公开征集的材料设备品种为:钢筋、水泥、钢管、球墨铸铁管、防水卷材、内墙无机涂料、地砖(陶瓷砖)、内墙砖(陶瓷砖)、外墙砖(陶瓷砖);
二、 品牌申报供应商(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报产品必须满足该产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有关要求;
(二)若申报品牌的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须由该品牌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唯一代理商提出申请。
(三)若申报品牌的产品在中国境外生产,须由该品牌制造商在中国境内的子公司或该品牌制造商授权的广东省内最高级别代理商提出申请。
三、 申报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产品质量、研发能力、管理体系、产品应用情况、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等以及相关证明文件,具体填报要求详见附件1和附件2。申报供应商必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出现虚假情形,我中心将取消其申报资格,三年内不得再次提出申请。情节严重者,将予以网上公示。
四、 材料设备供应商自评、申报资料填报、评审、审议、入围名单公示、异议处理、印发实施等流程如下:
(一)供应商自评
申报供应商按照《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清单供应商申报资料清单及填写说明》(附件1)填报《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清单供应商申报资料》(附件2),并对《供应商评审表》(附件2-8)进行自评打分,打分时务必做到客观、真实、准确。附件1、附件2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无申报单位公章视为无效文件,取消本次申报资格。
(二)申报资料填报
相关申报资料电子扫描件发送至政务邮箱gjclsb@zhuhai.gov.cn,纸质资料留存备查。
供应商应于通知发布之日后30个日历天内递交评审资料及佐证材料,即于2023年7月21日18:00前递交评审资料及佐证材料,逾期不再受理。资料提交后一律不可修改,请申报单位在提交前认真检查核对。
(三)评审
我中心组建专家评审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申报资料进行评审并择优入围,评审环节包含复核供应商自评分和专家评审。复核供应商自评分:由材料设备部和第三方技术支持单位对供应商自评分进行复核,根据供应商文件评审表复核打分情况,不低于70分入围;专家评审则根据材料设备品种选择相应的专家组,针对观感、技术质量差异大的材料设备品牌视入围品牌供应商具体情况进行评级分档。
(四)复核
经专家评审后,专家组提交推荐入围的材料设备品牌清单和评审意见,经我中心材料设备委员会复核同意入围的品牌,列入参考品牌清单公示名单。
(五)入围名单公示
对申报供应商和入围参考品牌清单的供应商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珠海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限为10个日历天。
(六)异议处理
1.公示期间,品牌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可向我中心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以下要求:
(1)异议提起人应当提交纸质版书面异议书(详见附件3)。异议书应载明征集品种名称、提起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具体要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及证明材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提起人需签字或盖章,并附上有效证明文件,通过公示通知中标明的联系方式将纸质版异议书提交至我中心,不接受邮递。
(2)对于异议书未提供证明或本人签字的、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超过异议提出期限的,将不予受理。
2.对于受理的异议,由我中心材料设备委员会审议处理。
(七)印发实施
入围参考品牌经公示无异议的,经我中心党组会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各供应商以《申报供应商承诺书》(附件2-5)承诺事项作为我中心后续对各供应商管理的依据。
五、 联系人及电话:
谭工:0756-2289715
黄工:0756-2651730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附件:1.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清单供应商申报资料清单及填写说明
2.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清单供应商申报资料
3.异议书
来源: 珠海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2023年6月21日
附件1: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清单供应商申报资料清单.doc.doc
附件2: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清单供应商申报资料.docx.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