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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草案)》二审,鼓励节能改造与适老化改造同步实施

9月20日,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草案)》进行二审,二审稿共7章62条,按照“全寿命期、全涉及领域、全产业链”的立法思路,旨在推动建筑领域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并积极回应了绿色发展的实际需要。在一审稿的基础上,二审稿从建筑的规范建设、运维与改造、科技支撑、产业发展和激励引导等多角度进行了完善。其中提出,要强化节能绿色化改造,并鼓励节能改造与无障碍、适老化设施改造同步实施。

据了解,今年7月27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广泛汇集民意、凝聚民智,提高立法质量,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主任会议组成人员联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制,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运营单位、区政府相关部门、街道乡镇、专家学者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并通过多轮次征求调研组建议、开展专题调研和立法座谈会、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等多种方式,最终形成二审稿。

在规范建设要求方面,二审稿提出,要完善建材推广使用,将推广范围由绿色建材拓展至安全耐久、节能低碳、性能优良、健康环保的建筑材料和设备设施;进一步规范建筑材料禁止使用目录的制定修订程序,明确规定需依法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实行科学论证与公众参与的原则。为推进建筑绿色化拆除,明确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建筑垃圾处置的监管,新增一条对建筑垃圾处置和拆除现场施工要求作出规定:“本市推进建筑绿色化拆除。建筑拆除时,建设单位或者其他拆除单位应当制定建筑垃圾治理方案,明确处置方式和清运措施等,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扬尘控制等绿色施工措施。施工单位应当编制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并按照标准规范和约定采取扬尘控制等绿色施工措施。”

在强化运维与改造方面,二审稿提出,要强化部门责任,明确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统筹建筑绿色运维管理,加强信息应用,促进既有建筑能效提升。节能绿色化改造也更加突出,二审稿明确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改造的统筹协调,组织开展调查统计和分析,制定改造计划,并鼓励节能改造与无障碍、适老化设施改造同步实施。

在加强科技支撑方面,二审稿提出:本市支持建筑科学技术研究,构建符合绿色导向、适应市场需求的建筑技术创新体系,打造建筑绿色发展新技术应用场景。同时,强化技术创新,新增一款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科技等部门应当围绕绿色建材、绿色运维、数字化应用、建筑性能提升等关键技术,组织开展科技攻关。二审稿还明确,要推动创新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企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科技创新人员等作用,支持产学研用合作和国际交流,推动技术研发共同体建设,打造协同创新平台。人才培养培训也十分关键,二审稿提出,要强化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统筹,支持开展专业技能培训,推动从业人员技能提升。

关于产业发展和引导激励,二审稿提到,将促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新增一条鼓励技术研发应用,提高部品部件质量,推进生产企业合理布局,逐步建立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生产体系。对于再生产品的应用,二审稿提出要促进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推行建筑拆除和建筑垃圾运输、收储、处置、再生产品使用一体化实施。此外,还要加强评价及结果应用,推行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健康建筑评价,推进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项目示范。

 

 

来源: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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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3-09-21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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